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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小剛的圓形畫幅為《我不是潘金蓮》贏得了不少的映前關注,隨著影片的全國公映,有必要把探討更多地放在故事本身。電影對原著小說還是高度忠實的,就公映版呈現(xiàn)的效果看,電影完整且不乏深度。
《我不是潘金蓮》設定了一個繞口令式的命題:李雪蓮想要“先離婚、再結(jié)婚、然后再離婚”,是不是無理要求?語文老師要是出這樣的命題作文,準會把學生難死,但原著作者劉震云,恰恰是喜歡在這種自相矛盾的邏輯中追求樂趣的寫作者,他給出的答案是:一件事的背后,往往牽扯著另外一件事。
馮小剛在改編電影時,延續(xù)了劉震云原著中的思路,他在《我不是潘金蓮》的多半篇幅中,制造了一個的懸疑,即不停地讓觀眾思索:李雪蓮究竟在不在理?她是在據(jù)理力爭,還是在胡攪蠻纏?給出的答案也很清晰,李雪蓮穿行在馮小剛構(gòu)造的美麗而濕潤的南方景色中,如同穿越時光而來又滿腹委屈的古代俠女,遭遇到了一群思維迥異的男性,他們的對話,無處不充滿差異性,是“雞同鴨講”。
《我不是潘金蓮》的故事,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:一個較真的女人和一群攪漿糊的男人的故事。片中的20多個男性角色,沒有誰真正了解李雪蓮、真心想幫助李雪蓮,他們都僵硬地站在自己的角度要求著李雪蓮。如果在觀影過程中,你也產(chǎn)生了李雪蓮太倔強、太沒必要的想法,很有可能你也是20多個男人中的一個。
片中人要么把李雪蓮當怪人,要么把李雪蓮當傻子。但仔細想想,往過去幾個時代想,往為人處世的本真方面想,往注重誠信與規(guī)則的理想社會那兒想,李雪蓮是一個多么正常的人,她的要求是一個多么正常的要求。她被丈夫騙了,假離婚變成真離婚,在偽善者們看來她的事情是小,但對李雪蓮而言一個女人瞬間失去了所有,卻是天大的事情,為什么顯得那么不正常?
究其原因,跟某種流行的社會生存邏輯有關,在這種生存邏輯下,人首先都是利己的,甚只關注自己,從來不在乎別人,除非那個人影響著自己的利益。在這個生存邏輯中,人人都言不由衷,遇好事爭先恐后,遇壞事退避三尺。假設絕大多數(shù)人都像李雪蓮這樣較真,試問會有這么多假離婚嗎?會有這么多官員不把普通人的“小事”當回事嗎?《我不是潘金蓮》沒有把針扎在某個具體的人身上,而是犀利地指向了某種不合理的社會生存邏輯。
《我不是潘金蓮》表面看是一個喜劇,但內(nèi)里卻是一個苦澀的悲劇。馮小剛在該片的技術方面做了加法,但在故事上卻做了減法,電影講了一個很簡單的故事,卻編織了一個誰走進來都沒法輕易走出去的網(wǎng)。片中男性形象各異,但他們當中就沒有被動的“受害者”嗎?也有,比如那位被撤職的前任縣長史為民,多年以后他以小生意人的身份,與當了面館老板的李雪蓮在面館里相見,那一刻給人的感覺是,他們都是可憐人。那一刻,對曾經(jīng)的史縣長,觀眾多的情緒,恐怕也是同情而非憎惡。
因為有著荒誕的情節(jié)和喜劇的外在,《我不是潘金蓮》的批判并不外露,它用綿里藏針的方式指出了生活里的悖論。電影并沒有給出明顯的立場,觀眾可以把它當成一個“雪蓮打官司”的傳奇故事來看,也可以將其視作荒誕卻真實的生活。個中滋味,各有體會,笑完之后,能略有些沉重的,就算是這部微電影的知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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